1.各参会代表填写回执表,于2007年4月30日前传真至筹委会秘书处。
2.筹委会秘书处收到回执表后,将向参会者发放参会注册表,填写参会注册表传真至筹委会秘书处,将参会费用一次性汇入筹委会指定帐号,以便妥善安排会务事宜。
3.会期为方便代表之间联络, 筹委会将统一安排住宿,费用自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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