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管理部门:全国各有关环保局负责大气污染控制部门的领导或管理人员。 2. 研究单位:电力、环保、钢铁、水泥、石化系统研究单位、设计单位,高校、科研院所、监测机构等。 3. 企业:脱硫脱氮脱汞除尘治理公司,脱硫脱氮除尘施工、安装单位,电力公司,电厂、钢铁厂、化工厂、水泥厂、供热厂、冶金企业、炼焦企业、工业企业燃煤锅炉、燃煤炉窑单位等。 4. 其他有意参加研讨交流的单位及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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